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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5月24日 星期二

確診COVID-19請領普通傷病給付

確診COVID-19請領普通傷病給付

新竹縣文創從業人員職業工會


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(COVID-19)屬第5類傳染病。

勞動部於111年5月6日函釋放寬確診COVID-19之被保險人自111年4月8日起進行居家照護之期間,得依勞工保險條例第33條規定請領普通傷病給付

如確診COVID-19,請先安心療養,如符合普通傷病給付請領規定,得於5年請求權時效內備妥下列資料,透過工會向勞保局申請普通傷病給付:

  1. 勞工保險傷病給付申請書
  2. 傷病診斷書。(如檢附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指定處所隔離通知書影本」、「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-檢驗結果數位證明」、「健保快易通APP登載PCR檢測陽性之截圖畫面(須包含身分證字號)」或其他足資證明確診之相關資料,得免附診斷書。)

被保險人申請居家照護期間傷病給付有疑義,可至勞保局全球資訊網「勞保局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協助專區參閱相關規定及Q&A。


敬祝闔家安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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